新修订的《呼和浩特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7月1日起正式施行 焦点速讯

来源:青橙融媒时间:2023-06-30 17: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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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修订的《呼和浩特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解读。

发布会上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主要内容及贯彻落实措施,就并媒体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据了解,《条例》旨在加强街道办事处建设,规范和保障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职,提高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条例》共设8章49条,较原条例增加31条,从机构职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基层治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呼和浩特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已于2023年4月27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经2023年6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依法赋予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权、指挥调度权和行政处罚权,明确了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组织开展辖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贯彻实施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民族宗教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开展辖区城镇管理、人口管理、环境保护、秩序治理、垃圾分类、物业管理、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统筹辖区资源,组织动员辖区居民、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推进社区发展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协助做好国防教育、兵役、双拥、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规定的其他职责。

《条例》不仅明确了街道办事处的以上8项职责,还围绕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基层治理三个方面进一步梳理细化出24条具体职责,相比过去更加精准清晰,并对街道办事处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的6项具体工作作出规定。

此外,《条例》增加了党建引领内容,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切实为街道办事处赋权减负,进一步固化基层社会治理成功经验,加大了制度、经费等的保障力度,使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助力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重要作用。

青橙融媒记者 耿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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